狗屋是可以移動的,根本不算建築物,那來違建認定‥XD

 

私地30座狗屋 被認定是違建

 

擁風中途農場 被縣府裁處

〔自由時報記者吳為恭/彰化報導〕愛狗人士魏大惟散盡家產,在彰化縣八卦山購地建立「擁風中途農場」,餵養流浪狗,並訂做了三十座木造狗屋給狗獨居,另有兩處開放空間給狗群居,該農場被稱譽為「流浪狗的桃花源」,卻被彰化縣政府認定三十座狗屋為違建,發出違建裁處書,引爆爭議。

從小養狗、愛狗的魏大惟,在家人資助下,以五百多萬元在八卦山購入七分多地,去年初成立「擁風中途農場」,收容八卦山一三九線縣道的流浪狗,並認養收容所及道路救援的狗。

魏大惟說:「我不求回報,只想解決人與狗的衝突!」在那裡的狗不怕被車撞、不怕被追趕,最多曾養到八十多隻,平均有六十隻,還有十多隻貓,結紮後開放給民眾認養,大小事全由他包辦。

主人訴願 可移動非建築物

不料,今年六月他卻收到縣府的違建裁處書,他無奈地說,狗屋並未固定,可隨意推拉移動,並非建築法規定的建築物,怎會被判定為違建,而且縣府人員根本沒到現場查看。

律師趙惠如指出,沒有人會認定可移動的狗屋是違建,這種認定頗為奇怪。律師陳建良表示,根據建築法,該處狗屋無定著於土地上,就不能稱為建築物,當然就不是違建,認定違建者做出了不適法的認定。

彰化縣獸醫公會理事林世賢表示,該處是他看過最好的中途之家,可說是生命教育的最好場域,縣府做法可議。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說,該處確實幫政府解決部分流浪狗問題,飼養方式也很好。

對於認定該處狗屋為違建,縣府建設處和花壇鄉公所互踢皮球。花壇鄉公所建設課表示,縣府一紙公文要求公所查報,公所則將現況報給縣府,是否違建由縣府認定。

縣府:若可移動 願重認定

縣府建設處使管科長王盟貴則指出,他們曾派人去現場看,只是沒有知會所有權人,然後再根據鄉公所的查報資料,開出違建裁處書。

魏大惟已提出訴願,還在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審議中,如果裁定撤銷原處分,即認定非違建;如果維持原處分,則認定為違建,必須拆除。王盟貴表示,如果狗屋真可移動,他們願意再重新認定,不會貿然拆除。

 

 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7%81%E5%9C%B030%E5%BA%A7%E7%8B%97%E5%B1%8B-%E8%A2%AB%E8%AA%8D%E5%AE%9A%E6%98%AF%E9%81%95%E5%BB%BA-0042307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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